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评论(10)网友雪于2006-8-13 14:05:26发表评论:为什么会是这样的结局呢?我也是剑阁人。如果同景违反合同,就要赔偿呀。我们剑阁县的政府部门也不能只为了自己的利益而不顾全大局呀 评论(9)网友我不是莽子于2006-7-18 12:24:39发表评论:什么5亿,什么撤资,什么同景.全不是那帮鬼儿子又一次吃钱的伎俩而已.他们才不管赚还是赔,关键是要有钱进私人的腰包!!! 评论(8)网友紫云于2006-6-2 11:22:30发表评论:当初签合同的时候,为什么就没考虑周全呢??难道真是被别人骗了吗?? 评论(7)网友紫云于2006-6-2 11:19:25发表评论:为何是这样的结局呢???? 评论(6)网友蒙立权于2006-5-21 11:49:15发表评论: 为什么?
是对是错~是不是有益我们家乡发展呢?> 评论(5)网友image00于2006-5-17 16:34:22发表评论:5亿? 投资有5亿吗,我看500w差不多 评论(4)网友123于2006-5-16 20:33:16发表评论:好项目需要好的经营与管理,并且应当持之以恒。同景走了,不要输了剑阁人的志气。 评论(3)网友235于2006-5-16 15:36:24发表评论:县政府这帮孙子只知道吃喝玩乐!
居然让煮熟的鸭子飞了!
太无能了!
评论(2)网友白龙人于2006-5-5 13:59:10发表评论:楼下说的是对的啊。根本就没5亿资金进来,何来“将5亿资金全部撤走。”之说! 评论(1)网友剑阁旅游人于2006-5-4 11:29:22发表评论:发表这篇文章的人了解剑门关旅游的情况吗,乱说,这是同景违返合同,没有在剑门产关投资,被解除了合约,什么5亿资金,全是假的,剑阁人民在以后可要擦亮眼睛了,不要在被别人骗了。我们不是“剑莽子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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