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是建立健全干部深入基层联系群众制度。在乡镇机关干部中积极开展“进农家门、听农家言、连农家心、办农家事”活动,要求到村任职的乡镇干部每月住村住户不少于20天,乡镇主要领导干部每年住村住户不少于100天。同时,规定党政领导干部下基层不少于两个月。 二是建立健全调查研究制度。要求县级领导干部、乡镇党政一把手、部门负责人深入基层,调查研究,一年撰写2篇以上调研文章。及时了解民情民意,解决群众的困难和问题。 三是建立健全首问责任制。在推进机构改革中,切实转变政府职能,改进工作方法,解决办事不公和群众办事难的问题。 四是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和机关管理制度。坚持政务、财务公开,尤其是群众关心的热点、难点问题要公开。推行“财政综合预算,单一帐户管理”为主要内容的财政管理制度改革,严格控制办公费用和差旅费支出,尤其是严格执行乡镇来客机关食堂就餐规定。 五是建立健全民主集中制,加强领导班子建设。 六是改进文风会风,建立督查制度,落实领导干部责任追究制。 (剑阁县府办) |